| 高度重视上下联合力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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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1 15:13 文章来源:江津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高度重视 上下联合力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流通秩序,从根本上扭转酒类消费不安全因素,确保酒类消费安全,促进酒业健康发展,我委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搞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争取领导,统一认识。在重庆市召开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会后,我委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会议有关情况,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指示要首先作好法规宣传和培训,争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开展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确保全市酒类消费安全。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委随即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方案,并向市级有关部门通报了在全市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商贸发〔2006〕5号)。从领导到有关部门形成统一认识,为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依靠镇街,合力推动。针对此项工作点多面广,商贸委又没有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这一实际情况,委领导果断决策,由特商科牵头,在全市各镇(街)设立代办点,依靠镇(街)共同搞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2月15日和3月17日,我委先后两次组织全市各镇(街)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和经济办负责人,以及市内主要酒类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召开全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会,市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部门到会指导。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了重庆市会议精神,学习了有关酒类法规,对酒类备案登记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商贸发〔2006〕22号),对酒类登记公示、收费项目、收费票据、酒类培训等有关事项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并将酒类管理的主要法规印发各地执行。会后,各镇(街)立即启动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集中时间分片区对酒类批发企业、生产企业及经营业主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充分利用村(居)干部对地理位置和经营人员相对熟悉的有利条件,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分解落实到村社、居委会,将法规宣传到店到户,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增强了经营业主对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达到了变要我登记为我要登记的目的。截止目前,全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近3000户,此项工作走在重庆市前列,得到了重庆市商委的充分肯定。
严格执法,强化管理。我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与好的区市县相比仍有不足,特别是各镇(街)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死角。针对这一情况,我委统一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对酒类登记工作开展差的镇(街),集中人力和时间,联合工商、税务、质监、卫生等部门进行了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对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经营业主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经营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代办点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开展现场办理服务,对逾期不办者将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通过检查督促收到了好的效果,促进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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