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大变化 领取家电补贴更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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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2 15:17 文章来源:江津区商贸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
5月11日,《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出台,此前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全部废止,简化繁杂的补贴程序,家电下乡更贴近农民需求!
与老《办法》对比,新出台的《办法》具有以下显著区别和政策亮点:一是简化审核、兑付程序。将老《办法》规定的镇街财政审核、区级财政兑付的程序简化为“网点审核、乡镇兑付”,并将财政补贴兑付时间压缩为“2+4”,即销售网点2个工作日内录入销售信息及农户资料,审核农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递交镇街财政,镇街财政在4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补贴账户上。二是改变财政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要求镇街财政开设“家电下乡补贴专户”,区级财政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到镇街“专户”,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农民进度,保证农民能够及时领到补贴款,之后再由镇街财政到区财政报账。三是印制专用发票。重庆市将印制家电下乡产品统一销售专用普通发票,以解决农民发票开具难的问题,提高销售网点经销积极性。
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启动以来,各种微型汽车在我区销售形势良好。销售商普遍反映,销量同比增长30%以上。在汽车下乡推广工作中,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对汽车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规定汽车销售企业要悬挂统一的汽车下乡指定店标志,张贴统一的汽车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确保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