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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家电 政府给补贴
2008-12-05 09:36  文章来源:江津区新闻社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买家电还能得政府补贴?12月1日,记者从区商贸委获悉: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农民购买彩电等四大类家电,可就近领到占销售价格13%的政府补贴。虽然具体的销售网点尚在审核中,但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在我区将很快变成现实。
  据了解,此次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产品分别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最高零售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其具体产品品牌、规格及最高零售限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按照规定,全区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规定的四年时间内,到经区商贸、财政部门确认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都能获得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个农户每一类家电最多可购买一台(件)。农民购买后可凭购买发票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即可办理申领手续。
  区商贸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工作对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意义重大。为确保顺利实施这项惠民措施,各中标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诚信快捷的服务,显得尤为关键。因此,对于指定的销售网点要求也相当高,凡被指定销售这四类家电的企业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其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必须居所在地区前列,并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而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的销售网点,可持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与中标企业签订的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商贸委备案。
  另外,我区还将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对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投标承诺及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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