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步行街综合整治全面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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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0 09:30 文章来源:《江津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还市民一个舒心靓丽的“城市花园”
商业步行街综合整治全面展开
整治工作将持续至9月30日 大同路商业步行街及周边地区市容和交通环境将全方位改变
8月17日,综合整治步行街市容交通秩序工作动员会在区政府中会议室召开,来自区市政、交通、工商、环保、民政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齐集一堂,就与自身工作实际相关的整治工作发表意见。此次会议宣告为期45天的大同路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大同路商业步行街的建成,既填补了我区无商业步行街的空白,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购物休闲场所。但与此同时,步行街上乱扔乱倒垃圾、乱涂乱贴广告、乱停乱放车辆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环境和我区的城市形象。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文明步行街,共享美好新家园”要求,区市政、交通、工商、环保、民政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于即日起对大同路展开全方位的综合整治。
交通
大小车辆 不得进入
步行街建成以来,由于其地处城市中心地带,车辆横行一直是威胁步行街人群安全的一大隐患。特别是摩托车在步行街横冲直闯,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
此次整治行动开始后,摩托车、自行车、助力车、板车等各类大小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步行街。同时,交通部门将在德胜街、斑竹巷、麻纱市、大什字、小什字等主要路口设置临时停车点,引导以上车辆自觉停放。如果步行街内的商家或住户确需运送商品、物品,其车辆必须报经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行。确需进入步行街的消防、运钞、医疗等特种车辆(紧急情况下除外)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行。
经营
疏堵结合 还街于民
违章占道经营是步行街管理中的一大“顽症”,此次整治将“对症下药”:
经营秩序严格规范
所有商业门店一律不得出店经营,步行街和时代广场一律不准从事包括促销宣传、商业走秀、游摊摆设在内的各类商业活动。如确需从事商业活动的要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批,确保步行街无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
各类摊位各归其“位”
买卖手机的商家,有门店的全部进入门店,无门店的规范到电影院段步行街经营;流动小饮食摊,全部规范到川剧院街、祥瑞开发公司巷道、祥瑞步行街底层经营;水果摊规范到三通街口指定地段经营;少数民族临时占道经商的,需要先到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报到,由管理办公室在步行街以外为其指定地点经营。
全面清理各类门店
整治行动开始后,将专门组织对步行街及其周边所有临街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限期改正,无证经营的将坚决予以取缔。
声音
噪声污染 严格禁止
各经营门店宣传用的喇叭、音响不得放在室外,声音不得传出室外;经批准经营的商家推销活动一律不准使用喇叭和音响;残疾人员和乞讨人员发现一起,及时清理一起;腰鼓队等宣传活动必须报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
环境
市容卫生 彻底整治
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步行街各种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进行整顿和规范,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或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对门面装修临时占道、制作安装门头招牌的,要先报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认可,现场勘查后才可施工;环保部门将定期冲洗街面、花台,清楚各类城市“牛皮癣”,禁止猫、狗等宠物进入步行街。
50名工作人员全力以赴
整治时间持续至9月30日
从会上了解到,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区专门成立了大同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从区市政园林委、公安局、交警支队、工商局、商贸委、环保局、交通局、卫生局等15个职能部门抽调50名工作人员,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参加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工作将持续至9月30日,力争在60周年国庆前还市民一个舒心靓丽的“城市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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